| 標題 | (公告)有關內政部函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業奉總統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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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6-16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16 14:03:09 |
| 訊息內容 |
一、依本府114年6月6日府授民宗字第1140155346號函轉內政部114年5月29日台內宗字第1140122657號函辦理,併附本府原函影本1份。 二、民俗節日、紀念日放假部分新增及調整: 除夕及春節:自農曆12月末日之前1日至翌年1月3日,放假5日。(原小年夜彈性放假及補班,調整為全國放假日。) 勞動節:5月1日。(調整為全國放假日) 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新增為全國放假日)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新增為全國放假日) 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新增為全國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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