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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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2-11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1 13:49:56 |
| 訊息內容 |
茲以本府教育局業已另行訂定「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 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爰旨揭規定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