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2-11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1 13:49:56
訊息內容

茲以本府教育局業已另行訂定「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 基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爰旨揭規定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