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局函轉市府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11 15:20~2026-12-31 15:20 更新時間: 2026-03-11 15:25:12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業務助理 林軒羽
電話:04-22289111+55731
電子信箱:hbtcm01713@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人字第115001805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87040000E_1150018054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本府115年3月3日府授民地字第1150063642號函辦理,併附本府原函影本1份。
二、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59條規定略以,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
三、 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開票,如本市選舉委員會及各區公所基於業務需要,洽請貴機關(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請惠予協助辦理,並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正本: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臺中市各市立幼兒園(不含和平區)
副本: 本局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