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一、國民教育法第四條及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項「劃分學區時,應顧及學校容量,並保障學區內學生優先就學之權利」。二、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103.07.08修正)。貳、目的一、落實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制度,確保國民教育品質,均衡鄰近學校校務發展,充分利用教育資源。二、落實小班小校教育改革理念,提高本校國民教育品質,預防學生人數暴增超越學校最大容量,避免造成校區擁擠及各項設備資源不足。參、學區範圍:◆榮泉里(全)◆三和里15~32鄰(1鄰學田路312巷148弄【18、20號】)◆學田里(12鄰312巷105弄除外)◆三和里2、3、13鄰(與烏日國小共同學區)
肆、入學詳細辦法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