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勞動部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併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事務組長
公告單位 事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02 16:00~2025-12-09 16:00 更新時間: 2025-12-02 16:04:54
訊息內容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24061A號函暨本局同年月18日中市教秘字第1140108631號函(諒達)辦理。
二、 為免學生求職(打工)遭詐騙,導致個人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等情事發生,勞動部於旨揭契約範本增訂「雇主不得要求繳交證件、金融卡及存摺」等事項,以強化求職(打工)學生識詐意識,降低個人財務損失。另增列保障部分工時勞工權益相關規定,並配合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勞動法令之修正及更名,酌修文字。同時配合「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新增之通勤協助內容,明定勞雇雙方應依該要點約定通勤協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