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各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于瑄
日期起迄 2025-02-14 00:00~2025-02-2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4 11:18:47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科員 楊擎
電話:04-22289111
電子信箱:chinyang@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中字第114001119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二 (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1.pdf、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2.pdf、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3.pdf、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4.pdf、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5.pdf、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6.pdf、387040000E_1140011199_ATTACH7.pdf)

 

主旨: 檢送「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021150號函辦理。
二、 檢送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 114年全國教師介聘服務作業日程表。
(二)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四)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
(五)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修正對照表。
(六)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
(七)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
三、 本案如有疑義,請依身分別聯絡以下承辦人(總機:04-22289111):
(一) 國中:請洽國中教育科楊小姐,分機:54213。
(二) 國小:請洽國小教育科簡小姐,分機:54324。
(三) 幼兒園:請洽幼兒教育科張小姐,分機:54422。
(四) 特教:請洽特殊教育科巫小姐,分機:54615。
(五) 專任輔導教師:請洽學生事務室史小姐,分機:55103。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臺中市立南興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廍子國民中學、臺中市立文山國民中學除外)、市立完全中學、臺中市立啟聰學校、臺中市立啟明學校、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中市各市立幼兒園(不含和平區)、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學生事務室、本局國中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