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第14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初賽
訊息分類 訓育組長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陳巧芸
日期起迄 2024-07-03 00:00~2024-07-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03 14:00:20
訊息內容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第14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初賽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初賽辦理時間與地點:
1、時間:113年8月31日(星期六)。
2、地點︰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體育館(地址: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31號)。
(二)競賽組別、參加對象及人數:
1、家庭組:
(1)以「家庭」為單位組隊,並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
(2)每隊以3~6人為限,須至少跨2代(含)以上,且第2代或第3代以上至少要有1名18歲以下參賽者;如需燈光、音響、放映字幕、道具搬運、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至多以3人為限。
2、幼兒園組:
(1)以單一幼兒園所組隊為原則,都會區單一幼兒園所無法組隊者可跨園所組隊。
(2)每隊以8~12人為限,單一幼兒園所組隊者演員應為該園所之幼兒,跨園所組隊者演員應為各園所之幼兒,若家長參與演出至多以2~4人為限;如需燈光、音響、放映字幕、道具搬運、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3、社會組:
(1)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均可組隊。
(2)每隊以13~20人為限,惟成員應至少有6人為年齡未滿20歲者;如需燈光、音響、放映字幕、道具搬運、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至多以5人為限。
(三)競賽方式:
1、家庭組、幼兒園組:
(1)演出內容由參賽隊伍自日常生活及一般對話素材中,自行編劇及製作簡易表演道具,而編劇內容以自然、真實、創意等為宜,演出方式儘量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形式呈現,以生活中自然真切的對話呈現族語生命力為佳。
(2)演出時間以6分鐘為原則,8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以2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3)參賽隊伍應於登場演出前,提供演出臺詞之族語與中文之對照內容,並於演出時,安排播放字幕之人員。 每隊應提報劇本創作人1名及最佳男、女演員各1名之建議名單。
2、社會組:
(1)演出內容由參賽隊伍自日常生活、部落(社區)歷史故事或族群傳統文化、神話傳說等素材,自行編劇及製作簡易表演道具,演出方式儘量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形式呈現,並以族語對話為主要呈現方式。
(2)演出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12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以3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3)參賽隊伍應於登場演出前,提供演出臺詞之族語與中文之對照內容,並於演出時,安排播放字幕之人員。 每隊應提報劇本創作人1名及最佳男、女演員各1名之建議名單。
(四)初賽獎勵:
1、家庭組、學生組、幼兒園組:各取優勝隊伍3名(如報名隊數低於3隊,得視情形調整獎勵名次)。
2、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第二名獎金:1萬、第三名獎金:6,000元。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自報名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26日(星期五)止,如電子郵件寄送或郵寄,以系統收件時間或郵戳為憑,如親送至本會於截止日下午5時止,逾期即不受理。
2、報名方式:檢具報名表(請以電腦繕打)、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2份)及戶籍謄本(限家庭組),以電子檔 e-mail 至linwei18 @taichung.gov.tw或以紙本郵寄、親送至本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環南路70號),並電話通知本會文教福利組-林先生 (04-22289111*50104)。
3、參賽隊伍應自行以power point製作族語、中文對照字幕(投影片開頭須有隊伍介紹及劇情大綱),並最遲於競賽前一週送至本會,以利競賽當日於現場撥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