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南投縣國民小學之教師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于瑄
日期起迄 2024-04-24 00:00~2024-05-0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24 16:07:02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科員 簡欣翊
電話:04-22289111+54324
電子信箱:daisy15962@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小字第113003422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南投縣國民小學之教師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3年4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30099410號函辦理。
二、 該縣113學年度鹿谷鄉鹿谷國小和雅分校、集集鎮永昌國小富山分校、國姓鄉港源國小等3校預計停辦,請惠予轉知貴屬有意申請介聘至該縣服務之教師勿填列前開學校。
三、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南投縣政府承辦人員,電話:049-2222106轉1379。

 

正本: 臺中市各市立國民小學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