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彙整112年11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12-08 00:00~2023-12-15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08 15:20:00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
承辦人:蔣佳蓉
電話:22289111#17109
電子信箱:jung109@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 中市人企字第112000833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87210000A_1120008331_ATTACH1.pdf)

 

主旨: 為加強人事法規宣導、精進人事專業知能,經彙整112年11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旨揭人事法規釋例彙整表請逕至本處網站-專區服務-人事法規查詢-各月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專區下載,並請各機關、學校於各項訓練或品管圈會議時再次加強宣導。

 

正本: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人力科、考訓科、給與科、秘書室)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