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喪屍菸油遠離身(依托咪酯)」
訊息分類 局端轉知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12-03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03 15:18:41
訊息內容

1、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屬於第3級毒品。原本是一種作用時間極短的靜脈注射麻醉藥物,主要用於全身麻醉的鎮靜劑,具有成癮性,卻被不肖份子將其混和化學原料,製成電子菸油,以電子菸方式施用
2、吸食依托咪酯可能造成手抖、全身發抖、站不穩,甚至是永久性神經損害及呼吸中止等症狀。
3、製造、運輸、販賣第3級毒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3級毒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3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