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主旨: |
檢送本局「115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1份,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依限填報申請表單,請查照。 |
| 二、 |
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爰辦理旨揭計畫。 |
| 三、 |
本計畫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每校可申請多個場館,惟核定總金額以新臺幣(下同)2萬元為上限,教育部補助總金額50%,本局補助總金額30%,補助額度以1萬6,000元為上限,餘20%由學校自籌。 |
| (二) |
請填報申請表單https://bit.ly/1142tcgallery並請上傳核章完成之「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申請表」(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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