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 9 年全民國 防 精神 動員 「防颱防震動起來英勇國軍謝謝您 」 創 意標 語實 施 計畫 壹、依據: 一、全民國防教 育 法。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鼓勵 學 生 閱 讀 教育 部編 撰之 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 以防颱 防震 、 向英勇國軍致敬為主題, 發揮個 人 創 意,培養文藝創作, 增 進學生全民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之國家意 識 使 新課綱 在教育現 場 具體落實。 叁、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立豐原 高級中學 。 肆 、 創意標語比 賽主題: 防颱防震動起來 英勇國軍謝謝您。 伍、參加 資 格: 臺中市各國小 5 6 年 級、國中 及 高中學生。 陸、 比賽組別:國 小高年級 組 5 6 年級) 、 國中組 及 高中組共 3組。 柒 、 活動 期程: 一 、 收件 及截止日期: 109 年 9 月 1 日 起至 9 月 15 日 止 以郵戳為憑 。 二、評審 日期 1 09 年 10 月 上旬 暫 定 。 三、公布 得獎名單 1 09 年 10 月 中旬 暫 定 。 捌 、 比 賽 說 明: 一 、 作 品規格: A3 圖畫 紙 直式 。 二、比賽 辦法 1. 作 者以一人為限。 2. 表 現方式不 拘 ,以平面 插 畫、水彩、剪貼 等 方式為之, 但不得使用 現成或電腦之圖檔。 3. 將海報比賽報名表 附件 1) 貼至作品背面右下角。 三、獎 勵方式 :國 小高年級 組 5 6 年級) 、 國中組 及 高中組共 3 第2 頁 組取前3 名及佳作7 名(各組名額須視實際報名調整)獲獎狀 乙幀。 1.第1 名:獲禮券2000 元及獎狀乙幀。 2.第2 名:獲禮券1500 元及獎狀乙幀。 3.第3 名:獲禮券1000 元及獎狀乙幀。 4.佳作:致贈全民國防宣導品乙份及獎狀乙幀。 玖、收件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本單位將不足額錄取,獎項從缺。 二、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在平面及電子、網路媒體發表。嚴禁抄 襲,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即日起完全移轉 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 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 輯、改作、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著作等一 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三、繳交參賽作品時,務必檢視各作品之作者姓名、班級(單位) 名稱及聯絡資料是否註明清楚,以免影響獲選者之領獎權 益,請在109 年9 月15 日前將作品、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附件2)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自行送件至市立豐原高中教官室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50 號),為避免作品於郵寄途 中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 四、承辦人:少校教官黃慧芳,聯繫電話: (04)22289111#55118。 豐原高中聯絡人:中校教官曾淑絹,聯繫電話: (04)25290381#1612。 五、本辦法請由臺中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全球資訊網下載運用 (http://military.tc.edu.tw/index.php)。 拾、作品評選及公告: 一、聘請學術界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完成評審後將公告並通 知得獎人員。 第3 頁 二、評選結果將於109 年10 月中旬(暫定)公布在臺中政府教育 局學生事務室全球資訊網 (http://military.tc.edu.tw/index.php)。 三、函發入選學生之學校,請各學校利用(週)朝會時予以公開表 揚。 拾壹、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之。臺中市政府教 育局 10 9 年全民國 防 精神 動員 「防颱防震動起 來英勇國軍謝謝您 」 創 意標 語實 施 計畫 壹、依據: 一、全民國防教 育 法。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全民國防精神動員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 鼓勵 學 生 閱 讀 教育 部編 撰之 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 以防颱 防 震 、 向英勇國軍致敬為主題, 發揮個 人 創 意,培養文藝創作, 增 進 學生全民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之國家意 識 使 新課綱 在教育現 場 具 體落實。 叁、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立豐原 高級中學 。 肆 、 創意標語比 賽主題: 防颱防震動起來 英勇國軍謝謝您。 伍、參加 資 格: 臺中市各國小 5 6 年 級、國中 及 高中學生。 陸、 比賽組別:國 小高年級 組 5 6 年級) 、 國中組 及 高中組共 3 組。 柒 、 活動 期程: 一 、 收件 及截止日期: 109 年 9 月 1 日 起至 9 月 15 日 止 以郵戳 為憑 。 二、評審 日期 1 09 年 10 月 上旬 暫 定 。 三、公布 得獎名單 1 09 年 10 月 中旬 暫 定 。 捌 、 比 賽 說 明: 一 、 作 品規格: A3 圖畫 紙 直式 。 二、比賽 辦法 1. 作 者以一人為限。 2. 表 現方式不 拘 ,以平面 插 畫、水彩、剪貼 等 方式為之, 但 不得使用 現成或電腦之圖檔。 3. 將海報比賽報名表 附件 1) 貼至作品背面右下角。 三、獎 勵方式 :國 小高年級 組 5 6 年級) 、 國中組 及 高中組共 3 第2 頁 組取前3 名及佳作7 名(各組名額須視實際報名調整)獲獎狀 乙幀。 1.第1 名:獲禮券2000 元及獎狀乙幀。 2.第2 名:獲禮券1500 元及獎狀乙幀。 3.第3 名:獲禮券1000 元及獎狀乙幀。 4.佳作:致贈全民國防宣導品乙份及獎狀乙幀。 玖、收件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本單位將不足額錄取,獎項從 缺。 二、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在平面及電子、網路媒體發表。嚴禁抄 襲,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即日起完全移轉 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 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 輯、改作、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著作等一 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三、繳交參賽作品時,務必檢視各作品之作者姓名、班級(單位) 名稱及聯絡資料是否註明清楚,以免影響獲選者之領獎權 益,請在109 年9 月15 日前將作品、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附件2)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自行送件至市立豐原高中教官室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50 號),為避免作品於郵寄途 中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 四、承辦人:少校教官黃慧芳,聯繫電話: (04)22289111#55118。 豐原高中聯絡人:中校教官曾淑絹,聯繫電話: (04)25290381#1612。 五、本辦法請由臺中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全球資訊網下載運用 (http://military.tc.edu.tw/index.php)。 拾、作品評選及公告: 一、聘請學術界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完成評審後將公告並通 知得獎人員。 第3 頁 二、評選結果將於109 年10 月中旬(暫定)公布在臺中政府教育 局學生事務室全球資訊網 (http://military.tc.edu.tw/index.php)。 三、函發入選學生之學校,請各學校利用(週)朝會時予以公開表 揚。 拾壹、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