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年度烏日國小節電計畫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事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6-03 00:00~2026-06-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3 07:47:16
訊息內容

一、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與能源管理法第九條及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落實各項節約能源工作,有效改善學校能源使用量,確實減少各項資源物品消耗,縮減學校經費開銷,建立節約能源的觀念、態度及生活習慣。

    (二)配合教育政策,加強宣導節約能源觀念,落實於校園教育扎根,並在生活中實踐。由學校推廣至家庭、社區,進而喚醒全民共同珍惜能源,推動全面節能減碳行動。

    (三)從日常生活中養成節約習慣,增加能源使用之效率。

三、實施原則:

    (一)利用朝會及教師集會,宣導有關節約能源的重要。從日常生活中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習慣,增加能源使用之效率。

    (二)隨機實施融入式教學措施,加強節能認知,有效使用能源。

    (三)加強資源回收宣導與活動,引導本校師生建立正確資源回收觀念。

    (四)張貼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舉辦節約水電之教育宣導活動,配合生活教育,將節約用水、用電及愛惜公物,列入日常生活考察重點項目。
四、具體做法

    1.空調、冷氣:訂定冷氣使用辦法。

    2.達使用年限之冷氣、降溫設備,於汰換時優先採用變頻產品。

    3.與專業廠商簽訂電匠契約,每月定期檢查供電線路,防止漏電及電阻。

    4.各行政處室於辦公時視需要開啟全部或部分燈光。

    5.各班級教室下課時間除非必要,盡量將燈光關閉;下課前提醒學生洗手後水龍頭務必關好。

    6.中午休息時間,不論教室或辦公室,關閉不必要之事務機器及基礎照明。

    7.長時間不使用(如下班或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如電腦及其螢幕與喇叭、音響、擴大器……),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8.設定電腦節電模式,停止運作 5~10分鐘後,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9.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環保標章之用電設備、器具及事務性產品。

    10.各班至專科教室上課或上室外課時,務必將教室燈光、電風扇等可關閉之電器用品電源關閉。

    11.出口指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消防指示燈等改採用省電產品。

    12.地下停車場照明設備加裝定時控制器,非必要時間關閉燈光。

    13.宣導不搭電梯、多走樓梯。學生非必要禁止搭乘電梯(身體不適、行動不便、搬載重物…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