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二、本表如有遺誤,以本校教科書評選小組會議紀錄為憑。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四、因疫情關係,未獲選之樣書待學校復課後通知領回。五、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