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5年8月13日115公字第028號函辦理。二、該基金會為協助家庭功能不彰、經濟弱勢、文化弱勢且需輔導之在學學生,安排平日或寒、暑假適當課後照顧、課後輔導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爰訂定旨揭辦法,相關申請資訊如下:(一)申請方式:請申請學校填寫申請計畫書,並於自行審核後寄至該基金會。(二)申請名額:115學年度該基金會將核准25所學校。(三)申請金額:每校課後輔導補助款新臺幣2萬元整。(四)申請期限:自115年8月31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三、旨揭辦法倘有申請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陳郁婷或江怡靜小姐連繫(聯絡電話:04-240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