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1-16 00:00
~
2025-0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6 13:09:34
訊息內容
主旨:有關「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4948號函辦理。
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之發生。
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並以校安專線電話通報本局,校安專線電話:(04)25298585,傳真:(04)25260040。
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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