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龍泉國小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藝文競賽辦法
訊息分類 活動競賽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4-10-07 00:00~2024-1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21 10:16:18
訊息內容

臺中市龍泉國小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藝文競賽辦法

一、主旨:

為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綱的推動,提高學生對藝文學習興趣與本土文化札根,並藉比賽觀摩發揮同儕學習功能與提供學生自我肯定機會。

二、比賽項目:

(一)書法比賽    (二)國語朗讀比賽 (三)國語字音字形比賽

(四)閩南語朗讀比賽 (五)國語演說比賽 (六)閩南語說故事比賽

(七)硬筆書法比賽  (八)作文比賽     (九)美術比賽

三、比賽時間、地點與參加對象、名額:

(一)書法比賽:(二、三年級不限名額;除書法社學生外,每班2名)

(五、六年級)──10/14(一)12:40=>書法教室

(二、四年級)──10/15(二)12:40=>書法教室

(三年級)──10/17(四)12:40=>書法教室

(二)國語朗讀比賽:11/25(一)(每班1名)─11/4(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三)國語字音字形比賽:(三、四、五、六年級每班3名)

11/27(三)──08:00~08:20=>圖書館英語教室

(四)閩南語朗讀比賽:11/28(四)(每班1名)─11/7(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五)國語演說比賽:12/2(一)(每班1名)─11/11(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六)閩南語說故事:12/5(四)(每班1名)─11/14(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七)硬筆書法比賽:(三、四、五、六年級每班3名)

      12/11(三)──08:00~08:40=>圖書館英語教室

 

(八)作文比賽:(三、四、五、六年級每班3名)

      12/17(二)──08:00~09:30=>圖書館英語教室

(九)美術比賽:四格主題漫畫(一到六年級每班3名)

一~六年級:即日起徵件至10/24(四)止(每班3件)

四、各比賽項目規定:

(一)書法比賽:

1.比賽題目: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

2.比賽時間:90分鐘。

3.注意事項:寫字一律限用毛筆,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寫字用紙由學校供給,以2張為限。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均依規定扣分。

4.評分標準:

(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總平均3分。

     5.四五六年級比賽分A B組,書法社學生參加A組,非書法社學

       生參加B組,各組分別設立獎項一二三名各1人(頒發獎狀),  佳作若干人,依報名人數多寡酌量增減 (頒發獎狀)。

     6.三年級不分A B組,頒發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

       人(頒發獎狀),佳作若干人,依報名人數多寡酌量增減

       (頒發獎狀)。

     7.二年級學生上學期可越級參加三年級組比賽,二年級下學期獨

       立一組比賽,依報名人數多寡酌量增減獎項。

(二)國語朗讀比賽:

1.朗讀題目:三、四年級組比賽當週發2篇文章;五、六年級組發3篇文章;比賽當天抽題。

2.朗讀時間:每人3分鐘為限。

3.評分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國語朗讀依據教育部編印「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為語音評分標準)。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三)閩南語朗讀比賽:

1.朗讀題目:三、四年級組比賽前公告2篇文章;五、六年級組3篇文章;比賽當天抽題。

2.朗讀時間:每人3分鐘為限。

3.評分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四)國語字音字形比賽

1.注意事項:注音及譯國字,試卷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2.比賽時間:10分鐘。

3.評分標準:一律書寫標準字體,塗改一律不計分,各組題目均為100字(字音100字,字形100字)

(五)國語演說比賽:

1.演說題目:(自選一題目發揮)

(1)假如我是OO

(2)我最期待的一天

(3)幸福的味道

(4)一句鼓勵我的話

(5)挑戰,讓我更上層樓

2.演說時間:限3~4分鐘。

3.評分標準:

(1)語音(含聲、韻、調、語調)(45%)

(2)內容(含思想、結構、詞彙)(45%)

(3)儀態(含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未達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由計分員統一扣分)

(六)閩南語說故事比賽:

1.故事內容:故事題目及內容不拘,自行準備。

2.比賽時間:各組時間以3~5分鐘為原則。

3.評分標準:

(1)語音(包含聲、韻、調及語調):45%

(2)內容(文章結構、文章意涵):45%

(3)儀態(包含動作、表情):10%

 

(七)硬筆書法比賽

1.比賽題目: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

2.比賽時間:40分鐘。

3.注意事項:比賽範例會公布於校網,請選手自行下載參閱;比賽可用鋼筆、原子筆、鋼珠筆等書寫;各組一律以楷書正體書寫,落款(學校、姓名、時間)也請用楷書。

4.評分方式:聘請校內、校外專長老師擔任評審工作。

(八)作文比賽:

1.作文題目: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

2.比賽時間:90分鐘。

3.注意事項:寫作文體不得以詩歌、韻文寫作,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但須加標點符號。作文不得使用鉛筆、紅筆書寫。

4.評分標準: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九)美術比賽:主題四格漫畫

1.比賽題目

低年級:洗手繪健康,遠離腸病毒(8開圖畫作品)

中年級:交通安全(8開圖畫作品)

高年級:校園反霸凌(4開圖畫作品)

2.評分方式:聘請校內專長教師擔任評審工作。

五、附則:

(一)比賽由教務處安排抽籤,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二)每位學生至多參加兩項比賽【書法、作文、字音字形比賽除外】。

(三)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得於賽前公告修正之。

六、獎勵:

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給獎狀以茲鼓勵,書法、作文、硬筆書法比賽另擇優評選佳作發給獎狀鼓勵。

七、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