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龍泉國小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藝文競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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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活動競賽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10-07 00:00~2024-1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21 10:16:18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龍泉國小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藝文競賽辦法 一、主旨: 為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綱的推動,提高學生對藝文學習興趣與本土文化札根,並藉比賽觀摩發揮同儕學習功能與提供學生自我肯定機會。 二、比賽項目: (一)書法比賽 (二)國語朗讀比賽 (三)國語字音字形比賽 (四)閩南語朗讀比賽 (五)國語演說比賽 (六)閩南語說故事比賽 (七)硬筆書法比賽 (八)作文比賽 (九)美術比賽 三、比賽時間、地點與參加對象、名額: (一)書法比賽:(二、三年級不限名額;除書法社學生外,每班2名) (五、六年級)──10/14(一)12:40=>書法教室 (二、四年級)──10/15(二)12:40=>書法教室 (三年級)──10/17(四)12:40=>書法教室 (二)國語朗讀比賽:11/25(一)(每班1名)─11/4(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三)國語字音字形比賽:(三、四、五、六年級每班3名) 11/27(三)──08:00~08:20=>圖書館、英語教室 (四)閩南語朗讀比賽:11/28(四)(每班1名)─11/7(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五)國語演說比賽:12/2(一)(每班1名)─11/11(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六)閩南語說故事:12/5(四)(每班1名)─11/14(10:10)抽籤 (三、四年級)──07:40=>校史室 (五、六年級)──12:40=>校史室 (七)硬筆書法比賽:(三、四、五、六年級每班3名) 12/11(三)──08:00~08:40=>圖書館、英語教室
(八)作文比賽:(三、四、五、六年級每班3名) 12/17(二)──08:00~09:30=>圖書館、英語教室 (九)美術比賽:四格主題漫畫(一到六年級每班3名) 一~六年級:即日起徵件至10/24(四)止(每班3件) 四、各比賽項目規定: (一)書法比賽: 1.比賽題目: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 2.比賽時間:90分鐘。 3.注意事項:寫字一律限用毛筆,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寫字用紙由學校供給,以2張為限。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均依規定扣分。 4.評分標準: (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總平均3分。 5.四五六年級比賽分A B組,書法社學生參加A組,非書法社學 生參加B組,各組分別設立獎項一二三名各1人(頒發獎狀), 佳作若干人,依報名人數多寡酌量增減 (頒發獎狀)。 6.三年級不分A B組,頒發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 人(頒發獎狀),佳作若干人,依報名人數多寡酌量增減 (頒發獎狀)。 7.二年級學生上學期可越級參加三年級組比賽,二年級下學期獨 立一組比賽,依報名人數多寡酌量增減獎項。 (二)國語朗讀比賽: 1.朗讀題目:三、四年級組比賽當週發2篇文章;五、六年級組發3篇文章;比賽當天抽題。 2.朗讀時間:每人3分鐘為限。 3.評分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國語朗讀依據教育部編印「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為語音評分標準)。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三)閩南語朗讀比賽: 1.朗讀題目:三、四年級組比賽前公告2篇文章;五、六年級組3篇文章;比賽當天抽題。 2.朗讀時間:每人3分鐘為限。 3.評分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四)國語字音字形比賽 1.注意事項:注音及譯國字,試卷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2.比賽時間:10分鐘。 3.評分標準:一律書寫標準字體,塗改一律不計分,各組題目均為100字(字音100字,字形100字) (五)國語演說比賽: 1.演說題目:(自選一題目發揮) (1)假如我是OO (2)我最期待的一天 (3)幸福的味道 (4)一句鼓勵我的話 (5)挑戰,讓我更上層樓 2.演說時間:限3~4分鐘。 3.評分標準: (1)語音(含聲、韻、調、語調)(45%) (2)內容(含思想、結構、詞彙)(45%) (3)儀態(含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未達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由計分員統一扣分) (六)閩南語說故事比賽: 1.故事內容:故事題目及內容不拘,自行準備。 2.比賽時間:各組時間以3~5分鐘為原則。 3.評分標準: (1)語音(包含聲、韻、調及語調):45% (2)內容(文章結構、文章意涵):45% (3)儀態(包含動作、表情):10%
(七)硬筆書法比賽 1.比賽題目: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 2.比賽時間:40分鐘。 3.注意事項:比賽範例會公布於校網,請選手自行下載參閱;比賽可用鋼筆、原子筆、鋼珠筆等書寫;各組一律以楷書正體書寫,落款(學校、姓名、時間)也請用楷書。 4.評分方式:聘請校內、校外專長老師擔任評審工作。 (八)作文比賽: 1.作文題目: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 2.比賽時間:90分鐘。 3.注意事項:寫作文體不得以詩歌、韻文寫作,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但須加標點符號。作文不得使用鉛筆、紅筆書寫。 4.評分標準: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九)美術比賽:主題四格漫畫 1.比賽題目 低年級:洗手繪健康,遠離腸病毒(8開圖畫作品) 中年級:交通安全(8開圖畫作品) 高年級:校園反霸凌(4開圖畫作品) 2.評分方式:聘請校內專長教師擔任評審工作。 五、附則: (一)比賽由教務處安排抽籤,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二)每位學生至多參加兩項比賽【書法、作文、字音字形比賽除外】。 (三)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得於賽前公告修正之。 六、獎勵: 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給獎狀以茲鼓勵,書法、作文、硬筆書法比賽另擇優評選佳作發給獎狀鼓勵。 七、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
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