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3年教師在職進修-性別平等增能學分班」,請協助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3年7月1日高師大進字第1131005691號函辦理。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二) |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三) |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
113 年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112 年 1 月 2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0244 號。 (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 要點。 二、開設班別:「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三、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 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四、錄取優先順序: (一)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 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 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 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五、招生人數及名額: 每班招收 30 名學員,未達 25 人由本校決定是否開班,所繳之 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 六、上課時間: 113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20 日,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 30 分至 4 點 30 分,每日 6 小時。 七、上課地點: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八、收費標準: 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包含講義),若有其它費用(如書籍費)則 需自費處理。
十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0 日(週三)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影本 1 份 (四)在職證明正本或現聘書影本 1 份(聘期需為 3 個月以上) 十四、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 請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收件時間每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00。 (二)郵寄報名: 以掛號郵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 專長增能學分班學分班」收。 十五、錄取公告: 本校進修學院將於開課前於本校首頁及進修學院→推廣教育之 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請錄取學員自行上網查詢有關報到相 關事宜。 十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班每堂登記出、缺席狀況。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 席者,為缺課;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曠課 1 小 時者作缺課 2 小時計;缺課時數達(超過)每科時數之 1/3 者(即 12 小時)不發給學分證明,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本 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謝絕旁聽、試聽,並 請準時到校上課,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二)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 律責任。 (三)本班人數若未滿 25 名時本校得決定停開與否。 (四)本班學生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 (五)若因颱風、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其不 足之時數,擇期補課。【注意】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 課,以當地縣(市)政府宣布「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 為準。 (六)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七)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發給推廣學分證明書。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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