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3年教師在職進修-性別平等增能學分班」,請協助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7-04 00:00~2024-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04 09:21:11
訊息內容
主旨: 轉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3年教師在職進修-性別平等增能學分班」,請協助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3年7月1日高師大進字第1131005691號函辦理。
二、 招生對象: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三、 檢附旨揭招生簡章1份。

 

113 年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112 年 1 月 2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0244 號。
(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
要點。
二、開設班別:「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三、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
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四、錄取優先順序:
(一)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
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
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
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五、招生人數及名額:
每班招收 30 名學員,未達 25 人由本校決定是否開班,所繳之
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
六、上課時間:
113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20 日,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 30
分至 4 點 30 分,每日 6 小時。
七、上課地點: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八、收費標準:
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包含講義),若有其它費用(如書籍費)則
需自費處理。

 

十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0 日(週三)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
(二)身分證正反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影本 1 份
(四)在職證明正本或現聘書影本 1 份(聘期需為 3 個月以上)
十四、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
請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收件時間每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00。
(二)郵寄報名:
以掛號郵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
專長增能學分班學分班」收。
十五、錄取公告:
本校進修學院將於開課前於本校首頁及進修學院→推廣教育之
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請錄取學員自行上網查詢有關報到相
關事宜。
十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班每堂登記出、缺席狀況。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
席者,為缺課;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曠課 1 小
時者作缺課 2 小時計;缺課時數達(超過)每科時數之 1/3
者(即 12 小時)不發給學分證明,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本
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謝絕旁聽、試聽,並
請準時到校上課,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二)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
律責任。
(三)本班人數若未滿 25 名時本校得決定停開與否。
(四)本班學生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
(五)若因颱風、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其不
足之時數,擇期補課。【注意】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
課,以當地縣(市)政府宣布「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
為準。
(六)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七)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者,發給推廣學分證明書。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