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本府警察局115年「寒假期間保護青少年LED電子看板、電視牆宣導標語播放紀錄表」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2-09 08:40~2026-02-22 08:40 更新時間: 2026-02-09 08:44:05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警察局115年2月2日中市警少字第1150010286號函辦理。
二、 請學校配合利用LED跑馬燈或電視牆等方式播放宣導,建立學子自我保護觀念,避免青少年及學生誤觸法網。
三、 宣導期間自115年2月5日起至115年2月22日止,共18天。
四、 旨揭播放紀錄表請各校用印後,逕以電子郵件回傳臺中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承辦人電子信箱(lupo2229@tcpb.gov.tw)。

五、LED跑馬燈或電視牆宣導標語:

一、「青春讀書人,不做毒輸人。」

二、「網路購物貪便宜,馬上賠錢慘兮兮。」

三、「加入幫派並不帥,惹禍上身特別快。」

四、「從事詐騙當車手,青春就在少觀所。」

五、「你我不霸凌,友情不歸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