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蔡淑華
日期起迄 2025-10-08 10:5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08 10:57:57
訊息內容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併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二、查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 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 項第4款所定經本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得提敘1級薪級。

三、旨揭教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應於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