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公告】提醒同仁申請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注意事項,請詳閱公告內容。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蔡淑華
日期起迄 2024-01-26 00:00~2024-03-1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26 09:52:23
訊息內容

茲因行政院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自1132月起(112學年度下學期)實施「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及「定額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3.5萬元(每學年)」等方案。

★提醒同仁申請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注意事項如下: 

(1).【國立大學】子女就讀「國立大學」,無變動,仍得申請13600元。

 

(2).【私立大專校院】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五專後2年)」,新政策一學期補助17500元(一年補助35000元下上學期),請聯繫子女就讀學校,申請取消該項補助,就讀學校會再重新製發繳費單,您才能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35800元(優於新制補助金額),故選擇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私大35800元較優。(兩項補助只能擇一,避免補助費重複請領及後續追繳。)

 

(3).【公私高中】子女就讀「高中」,因應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免排富,(公立教育部補助6240、私立19000~25000不等),爰不得再申請本校子女教育補助費,請詳細查看貴子女繳費三聯單是否已自動免繳學費。原軍公教子女教育部補助費公立補助3800,私立高中補助13500,都低於新政策的免學費方案,故選擇新政策方案為優。

 

(4). 【公私高職】高職本來就不排富,教育部一律補助學費,故不得再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5). 【國中小】國中小維持補助子女教育補助500元,免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