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0年度臺中市第十一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俊吉
日期起迄 2021-01-20 00:00~2021-01-2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20 15:12:36
訊息內容
一、 依據110年度臺中市第十一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屆徵文方式:
(一) 各校必須先行辦理校內評選,擇錄優異作品參加徵文,60班(含)以下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8件為限;超過60班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12件為限。
(二) 各校須填製作品數量送件總表,同一位作者,同類作品以一件為限,送件總表請逐級核章。
(三) 各校送件數超過應送件數者,該校所送作品皆不納入評選(請各校審慎清查並過濾稿件)。
(四) 送件受理後,不得要求抽換作品。
三、 收件日期與地點:
(一) 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 地址:學生參加作品由所屬學校統彙後掛號郵寄或親送至「433029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821號 竹林國民小學教務處收」(信封請註明「兒童文學徵文比賽」字樣),恕不接受置放市府交換信箱。
(三) 聯絡人:竹林國小註冊組長殷懿芬老師,電話:04-26620175#722。
四、 錄取件數: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二至四人、第三名三至六人、佳作若干名。依參賽件數多寡及作品水準,酌予增加或從缺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