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客家委員會「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受理期限展延至109年2月15日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俊吉
日期起迄 2020-02-12 00:00~2020-02-19 23:50 更新時間: 2020-02-12 10:39:24
訊息內容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1月30日客會文字第1096100155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之學校,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客家委員會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詳如附件),因應春節連假及各級學校寒假,旨揭2項實施計畫受理期限展延至109年2月15日(以郵戳為憑),請轉知並鼓勵相關單位、人員踴躍申請,亦請協助公告及宣傳相關訊息。
三、本案申請收件地址為「(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請以掛號寄送並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計畫名稱。
四、隨函檢附旨揭兩項計畫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