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共同辦理108年度臺中地區國中小教師法律研習營」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俊吉
日期起迄 2019-06-20 00:00~2019-06-27 23:50 更新時間: 2019-06-20 14:13:32
訊息內容

一、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共同辦理108年度臺中地區國中小教師法律研習營」活動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教師法治教育素材,俾協助其於課堂教學中引領學生法治觀念與常識,本局特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府法制局共同辦理108年度本市國中、小教師法律研習營。
三、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學、小學教師,共計60名。
四、研習日期:本(108)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5時10分,全程參與學員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五、研習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本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3樓會議室。
六、報名方式:於108年7月3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錄取後若因故無法出席或有本案報名相關問題,請致電本市立四育國中學務處胡主任(04-22633229分機720)告知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