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8年度中部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暑期法律研習營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俊吉
日期起迄 2019-06-17 00:00~2019-06-24 23:50 更新時間: 2019-06-17 09:10:35
訊息內容

一、依據「108年度中部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暑期法律研習營」活動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中、彰、苗地區教師法治教育素材,俾協助其於課堂教學中引領學生法治觀念與常識,本局特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共同辦理旨述研習營。
三、研習對象:中、彰、投、苗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小學教師(以臺中市教師為優先)。
四、研習日期:本(108)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8時50分至下午5時,全程參與學員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五、研習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本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4樓會議室。
六、報名方式:請於本(108)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若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出席或有本案報名相關問題,請致電本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學務處謝主任(04-22622005分機721)告知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