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表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許尤俐
日期起迄 2024-01-29 00:00~2024-05-0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31 10:44:28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暨「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
及入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案內草湳里重新調整為中港高中國中部及梧棲國中共同學
區,請本市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將旨揭學區公
告於本局網站(如權限不足,逕洽各校人事室)。
三、113學年度國中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範圍為民國100年9月2
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者,為使學校資源分配均衡,請各校
務必依規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辦
理後續分發入學事宜。
四、請各私立學校招收本市學區學生時,務必通知原學區學
校。

113學年度臺中市國中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