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主旨: |
有關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及防火管理等事宜,請依說明落實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98041A號函及內政部消防署114年9月15日消署預字第1140402334號函辦理。 |
| 二、 |
因近期發生多起大專校院實驗室因實驗操作不當或化學品管理疏忽等發生火災、爆炸造成學生受傷,雖未造成重大災害,但究其原因顯為人為因素造成,爰請貴校依據「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及「各級學校實驗室禁水性物質安全檢查及聯繫機制指引」等規定落實實驗室使用及安全管理事項,並請落實依消防法第13條規定及所製作之消防防護計畫執行防火管理必要業務。 |
| 三、 |
相關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之宣導文宣,可上教育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及其他安衛文件專區查詢。 |
| 四、 |
如需相關實驗室安全衛生諮詢,可逕洽教育部委託單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黃喬恩先生,電子信箱:Safety0520@cshm.org.tw,聯絡電話:(02)23218196分機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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