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再次修正「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案,簽請 核示。​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金元
日期起迄 2024-05-21 00:00~2024-1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21 10:53:05
訊息內容
  人事室113年5月21日
 
主旨:
為再次修正「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案,簽請 核示。
說明:
  1.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14日中市教人字第1130040692號函辦理。 (如附件1)。及臺中市政府113年5月1日府授人考字第1130115250號函(附件二)辦理。
  2. 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業於101年(溯自101年10月1日生效並於109年12月1日修正)簽奉核定並經公開揭示之,先予敘明。 
  3. 因應性平三法修後,本規範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措施準則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修正訂定之。但不包括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之校園性騷擾事件。
  4. 爰本校如發生非屬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性騷擾防治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措施)性騷擾事件申訴事項,擬依上開函釋委託性平會調查處理,以符合時宜,當否?
擬辦:
本案如奉 鈞長核可,擬再次修正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如附件3) 並公告本校教職員工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