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109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請於期限內完成初審並送相關資料至鹿峰國小彙整,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金元
日期起迄 2020-01-20 00:00~2020-01-27 23:50 更新時間: 2020-01-20 11:37:06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邱靜雯
電話:04-22289111分機54504
傳真:04-25263476
電子信箱:eenergy177@tc.edu.tw
受文者: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終字第10900002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387040000E1090000262_319_ATTACH1.pdf、387040000E1090000262_319_ATTACH2.pdf、387040000E1090000262_319_ATTACH3.pdf、387040000E1090000262_319_ATTACH4.pdf)
主旨:有關109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請於期限內完成初審並送相關資料至鹿峰國小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3281A號函辦理。
二、請轉知符合受獎資格之教師提早準備相關資料,並依據教育部訂頒「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審查,完成下列人員初審作業:
(一)10年、20年、30年資深優良教師部分,請於109年2月17日(星期一)起至109年3月6日(星期五)止完成校內初審並至本市資深暨優良教育人員資料庫(http://tcgp.hldes.tc.edu.tw/)登錄、列印申請覆核表單逐級核章後,彙送鹿峰國小承辦人:蘇建豪主任,傳真04-26221488。
(二)40年資深優良教師部分,請於109年2月17日(星期一)起至109年2月25日(星期二)止完成校內初審並至本市資深暨優良教育人員資料庫(http://tcgp.hldes.tc.edu.tw/)登錄、列印申請覆核表單逐級核章後,連同下列資料一併彙送:
1、「109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及「109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紙本正本各1份。
2、109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近半年「彩色大頭照」之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
3、名冊、簡介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並注意字數規定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或不足,本局無法上傳檔案。
4、上開紙本資料請於109年2月27日(星期四)前寄達鹿峰國小彙辦(43341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學務主任蘇建豪收,電話:04-2622-4210轉610),逾期或資料疏漏不予受理;電子檔案(含名冊、簡介及彩色大頭照電子檔)請傳送至鹿峰國小承辦人:蘇建豪主任,電子信箱:sue59324@tc.edu.tw;郵件主旨請註記:「109年申請4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資料」。
三、隨文檢附「109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109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http://eduteaweb.mcu.edu.tw/Download.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