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明(109)年起,將「推動差勤電子化」列入該總處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各級學校需於2年內完成差勤電子化作業,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金元
日期起迄 2019-12-20 00:00~2020-01-15 23:50 更新時間: 2019-12-20 14:41:21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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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職務代理人(助理員) 林香君
電話:0422289111*55731
電子信箱:t112552@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08011494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明(109)年起,將「推動差勤電子化」列入該總處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各級學校需於2年內完成差勤電子化作業,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本府108年12月9日府授人考字第1080295831號函辦理。

本校已建構完成差勤電子化在雲端學務系統請登入後按校務行政出現教職員差假(敬請暫時紙本差勤及電子差勤雙軌並行俟下學年取消紙本)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https://school.tc.edu.tw/teacher-absent/teacher-absent-lis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