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再次重申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出勤管理規定及落實服務差勤等事宜一案,請依說明段覈實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金元
日期起迄 2026-01-13 15:20~2026-12-20 15:20 更新時間: 2026-01-13 15:21:52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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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1月9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人字第11500024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再次重申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出勤管理規定及落實服務差勤等事宜一案,請依說明段覈實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查本局112年12月13日中市教人字第1120110052號函略以,考量本市幅員遼闊,各校本得因地制宜並配合校務實需與學生作息,訂定出勤管理規定及出勤起訖時間。又按各校之差勤係屬內部管理事項,爰請本權責覈實辦理,先予敘明。
二、 請各校務必加強查核勤惰管理,並適時實行走動服務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仁出勤狀況,以維護校園辦公紀律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