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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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金元 |
| 日期起迄 | 2025-05-23 00:00~2025-12-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3 08:16:20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受文者: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主旨: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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