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金元 |
| 日期起迄 | 2025-04-21 00:00~2025-1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1 10:45:03 |
| 訊息內容 |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受文者: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主旨: 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