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教育局) 承辦人:科員 陳瑜婷 電話:04-22289111分機55722 電子信箱:cyc22344102@tc.edu.tw
受文者:臺中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人字第11400048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87040000E_1140004803_ATTACH1.pdf、387040000E_1140004803_ATTACH2.odt)
主旨: 有關本市各級學校教職員申請於114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統一受理收件案,請詳閱說明並依規定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請各校於統一收件前先行至「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退撫系統)建立及維護各項退休資料(含其他可採計之退休年資),並由退撫系統產製退休事實表,併檢附其他退休相關證件,於規定時間由人事人員親送本局審查;嗣收到退休審定函後,請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匯入並核校退休人員資料,以確保退撫資料庫正確性。 二、 請各校務必詳閱附件【退休案應檢附表件及注意事項】及【退休案統一收件審核表】,先行初核並確實核對相關資料。重點說明如次: (一) 本次申請退休案所需全部表件,請至「本局網頁/人事室/文件下載區/教育人員退休表件(1140801版)」下載使用,所送表件均以最新網路公告為準。 (二) 退休人員之學、經歷等證件,應同時掃描上傳退撫系統,收件審查時檢送「影本」即可(請統一以A4格式雙面影印,並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章,並以長尾夾彙整成冊,勿裝訂),並將退休案統一收件審核表請附於退休案首頁。為利留存退休人員完整資料,各校檢附之影本文件概不歸還,請另行留存影本備查。 (三) 為維護退休人員權益,請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確實查察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年滿65歲者,至遲為8月1日辦理屆齡退休。 (四) 為使退休案作業流程順暢及避免核定內容錯誤,送件前請確實核對相關資料,遇有其他可併計年資,務必先行向相關權責單位查證,以確保送件資料之正確性,避免因查證不及或證件不全致影響退休人員權益,倘所附證件缺漏不齊、未查證相關年資疑義導致未符合退休條件或非本次統一收件範圍者,一律不予收件。 (五) 經審查須補件者,請於「2日內」送達本局;如須查證年資者,請於「2週內」送達本局,倘有相關問題可洽本局承辦人(高中:廖小姐分機55724、國中:黃小姐分機55721、國小及幼兒園:陳小姐分機55722)。 (六) 請學校確認退休年資及相關證件無誤後,至「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點選「報送」。 (七) 配合教育部政策,自113年8月1日(含)以後退休教育人員全面改為數位退休證,將不再發放紙本退休證,爰請學校應確實維護退休人員WebHR資料,俾利系統資料正確導入;另請學校告知退休人員,自審定函發文後第3日起,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網站(https://ecpa.dgpa.gov.tw)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驗證身分後下載數位退休證。 三、 請各校務必按下列日期、時間及區域別分流送件,請勿自行更換送件場次,避免造成審件時程延宕: (一) 日期及時間: 1、 3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南區、西區。 2、 3月17日(星期一)下午1時起:中區、東區。 3、 3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西屯區、大甲區、梧棲區。 4、 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起:北屯區、潭子區、新社區。 5、 3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南屯區、外埔區、大肚區、大安區。 6、 3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霧峰區、烏日區、和平區。 7、 3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北區、龍井區、后里區。 8、 3月20日(星期四)下午1時起:太平區、石岡區、大里區。 9、 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大雅區、東勢區、清水區。 10、 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時起:神岡區、豐原區、沙鹿區。 (二) 地點:本府陽明大樓4樓4-2會議室。 四、 為使本次收件流程順暢,請學校先行至本局網站-調查表(編號:15150)填列預估退休人數,並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填寫完畢,俾利本局規劃審件事宜。 五、 為配合低碳及源頭減量政策,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茶水與會並鼓勵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六、 參加本次退休統一送件人員得於當日至陽明大樓附屬平面層停車場(不含地下停車場)及第二停車場免費停放,請事先於本函註明車牌號碼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及聯絡方式__________,並持本函至地下一樓交通局陽明大樓停車櫃臺辦理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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