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5年1月14日科實字第11502000290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科學展覽會作品安全規則自我檢核及輔導人類研究作品倫理審查流程,本案於今年(第66屆)中華民國科學展覽會(以下簡稱全國科展)宣導,第67-68屆全國科展進行試辦。為配合全國科展規定修正,本市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自115學年度起之相關規定亦併同調整,有關增加之流程及資料填報作業,說明如下: |
| (一) |
為強調作品研究前安全規則自我檢核精神,檢附「科展作品提報表」及「研究作品名冊」(如附件1、2)供參,由作品師生提報,各校存參。 |
| (二) |
有關科展作品有經大專校院(專業機構)協助或指導時,為瞭解大專校院(專業機構)於科展計畫中協助之內容與工作範圍,以及作者實際參與貢獻,報名前須取得專業實驗室證明,證明書範本如附件3。 |
| (三) |
考量高中及以下學生進入大專校院專業實驗室進行專題研究現況日盛,為培養正確科學研究道德觀念及研究倫理意識,應於研究前先取得大專校院指導同意書(範本)(附件4),各校可依需求自行調整。 |
| (四) |
檢附「科展作品研究主題及研究對象自我檢核參考原則」一份(附件5)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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