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主旨: |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案,請各校協助符合鑑定報名資格且有意願之學生,於規定期限內進行校內審查、收件及初複選報名(112學年度採線上系統)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局111年12月12日召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
二、 |
本案簡章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各校逕自下載詳閱,並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學生及其家長,並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資料檢核、審查、收件暨初複選報名等相關事宜。 |
(一) |
自112學年度起改採線上報名系統,並納入線上列印鑑定入場證及鑑定結果通知單等功能,以簡化本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相關流程,降低學校辦理鑑定業務之負擔。 |
(二) |
學生就讀學校於團體報名時,因繳交報名費及寄送報名表件所生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郵資等),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自行支應。 |
(三) |
學生及家長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後,請學校統一至系統下載及列印報名表,交由學生及家長簽章後收回。 |
1、 |
採線上報名方式:於112年2月6日(星期一)起至112年2月16日(星期四)止,至線上系統完成初選報名程序,並配合就讀學校期程繳交鑑定費用。 |
2、 |
原則上鑑定地點為報名時所填第一順位之試場,但若報名人數過多將以電腦抽籤決定,爰以就讀學校列印之鑑定安置報名表所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
1、 |
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起:至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學生初選報名表,交由學生及家長簽章後收回。 |
2、 |
112年2月23日(星期四)前:列印初選團體報名繳費單,並至各金融機構臨櫃繳款。 |
3、 |
112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資料檢核、校內初審及寄送初選報名表件(以郵戳為憑)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
1、 |
採線上報名方式: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起至112年4月13日(星期四)止,至線上系統進行複選報名,並審慎填寫安置意願。安置意願將作為本市鑑輔會安置之依據,報名系統關閉後不能修改。 |
2、 |
配合就讀學校期程繳交複選鑑定費用及戶口名簿影本,並備妥初選結果通知單。 |
1、 |
112年4月14日(星期五)起:至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學生複選安置意願表,交由學生及家長簽章後收回。 |
2、 |
112年4月20日(星期四)前:列印複選團體報名繳費單,並至各金融機構臨櫃繳款。 |
3、 |
112年4月21日(星期五)前:寄送學生複選安置意願表暨戶口名簿(以郵戳為憑)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
五、 |
為因應線上報名系統暨資優鑑定報名流程之變革,請各校務必依前述說明事項暨簡章規定辦理各項鑑定事宜;另本局業訂於112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本府陽明市政大樓5樓大禮堂召開說明會(本局111年12月23日中市教特字第1110114078號函諒達),請各校務必派員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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