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社會局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申請相關表單,請有需要者自行參閱。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陳建聲
日期起迄 2020-01-17 00:00~2020-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1-17 15:09:32
訊息內容

一、維護聽語障者基本權益,促進其社會參與,本局循往例辦理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並依手語翻譯分類標準受理各機關、學校、社會團體、公共服務單位、事業單位及聽語障者非涉及私人商業利益之申請,評估調派手語翻譯員及聽打服務員,提供手語翻譯服務及聽打服務。
二、109年本局委託社團法人台中市聾人協會擔任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窗口,如有服務需求,請依服務申請須知規定申請服務,且提前於3日前填寫申請表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預約,並於服務後填寫申請回饋表。電話:(04)2221-1657、傳真:(04)2223-6980、公務手機(可簡訊):0965-560-525、Line(ID):0900186572、信箱:thipa009@gmail.com。
三、相關表單可至本局網站下載使用(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福專區─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福利─無障礙福利服務─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

臺中市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      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

1.     一般申請:週一至週五 9:00-18:00,請於服務 3 天前(不含假日)提出申請,並檢附相

        關資料 (如會議資料、活動流程等),服務後 7 天內填寫意見回饋表,始完成服務流程。

2.     緊急申請:夜間緊急、臨時性事務可隨時提出,視本中心人力調配狀況或轉介,申請者須

        於服務結束後 2 天內補齊申請表、回饋表。

二、服務對象:

1.    單位申請:臺中市各級機關、警政司法機關、學校、醫療院所、非營利組織與進用聽、語

障之事業單位等。

2.     個人申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聽、語障者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及其家屬,需檢

附證明文件影本提出申請。

三、服務地區:臺中市轄區,跨縣市申請可協助轉介。

四、服務項目:

1.  公務服務:公務機關辦理業務或參與公務機關會議、研習、活動。

2.  警政司法:警政、法務偵查、交通事故處理、獄所等事務。

3.  醫療衛生:就醫、健康檢查、復健、開刀等醫療相關事務。

4.  社會教育:民間團體舉辦之公開不收費研習或活動。

5.  就業相關:就業媒合、職前訓練(僅提供開訓及結訓)、在職進修(僅提供開訓及結訓)、勞資爭議等就業相關案件。

6.  親職教育:親師座談、IEP 會議、家訪等各項親職教育活動。

7.  其他必要性服務且經社會局核定者。

註:本服務每人/每單位/同一活動、方案,每月最多申請時數以不超過20小時為原則。

符合服務項目 1-7 點,由臺中市社會局支付服務費用(若單位已編列服務預算,則應自

行給付);不符合者可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之手語翻譯服務分類標準】自費申

請,協會協助媒合予翻譯員/聽打員。

五、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手語及聽打服務請準時出席,如申請案件需取消或變更服務,請在原申請服務時間

        前 1 天(不含例假日)通知本協會,違規累計達三次以上,則不受理申請一個月。

2.       一案以申請一項服務為原則,若需同時申請兩項服務需經社會局核准同意。

3.       本服務不得指定翻譯員/聽打員。

4.       聽打服務:聽障者 3 人(含)以上,場地須自備投影機、投影布幕;聽障者 2 人以下,可

        選擇同步投影或近距離觀看電腦螢幕。

六、為了解手語翻譯服務執行情形,本協會人員將不定期至申請服務案現場進行訪視。

七、申訴管道:

    若您對本服務有任何意見或申訴,可至本會網站或至社會局網站下載申訴表格以信箱、郵寄、  

  傳真或親送至本協會或社會局身心障礙科。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科:電話 04-22289111#37333、傳真 04-22181236

八、聯絡方法:(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以下專線;夜間、假日緊急事件,請以公務手機通知)

  辦理單位:社團法人台中市聾人協會

 

    電話:(04)2221-1657

傳真:(04)2223-6980

  公務手機(可簡訊):0965-560-525

信箱:thipa009@gmail.com

  地址:臺中市中區台灣大道一段299巷3號  

Line(ID):0900186572

台中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台中市聾人協會辦理

臺中市手語翻譯服務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資料:個人申請(請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單位申請(請加蓋申請單位戳章)

申請單位

 

聯絡方式

*請詳細填寫

電話 :

手機 :

信箱 :

其他 :

申請者姓名

 

現場聯絡人

□同申請人

姓名:

電話:

二、申請內容:

服務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服務時間

自   時   分  至   時  分,共  時  分

服務地點

 

詳細地址

 

服務事由

*請詳細說明

□ 警政司法(筆錄、法院):

□ 醫療(看病、檢查):

□ 就業(面談、職前(開、結訓)、在職訓練(開、結訓)、勞資爭議): 

□ 親職(親師、家訪):

□ 社會教育(民間團體舉辦對外公開不收費之活動、研習):

□ 洽公:

□ 福利服務(訪案相關):

□ 公務活動 (公務機關會議、研習、活動):

□ 其他:

檢附資料

□  就醫掛號單、批價單或藥袋  □ 法院傳票  □ 開會通知單(含議程、出席名單)

□ 活動簡章、講義(含流程)   □ 其他:

服務人數

現場總人數:      人

聽障人數    :      人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黏貼處

單位戳章加蓋處

聽障者姓名

 

主要溝通方式

□ 台灣手語

□ 中文手語

□ 土手語

□ 口語+手語

□ 口語/讀唇

□ 筆談

□ 不清楚

□ 其他:

 

備註

本人已詳讀申請須知,並確保本申請表所填寫內容及檢附文件均屬實,如有違反

上述事項,願負一切責任。

申請人簽名 :______(□ 聽障者 line 申請)

以下由手語翻譯窗口填寫,申請者請勿填寫

◎案件編號:                                                                                                ◎派案日期:_ 年_ 月 _ 日     

1.審核結果:□ 符合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支付費用標準。

□ 不符合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支付費用標準,由申請單位自費或轉介其他資源。

    說明:

                                                        

2.服務類別:□ 手語翻譯(□甲  □乙  □丙),服務時數:__時。

3.派遣人數:        人,由_____前往提供服務。

 

◎承辦人員:          ◎督導:          ◎主管:

               

 

臺中市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      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

1.     一般申請:週一至週五 9:00-18:00,請於服務 3 天前(不含假日)提出申請,並檢附相

        關資料 (如會議資料、活動流程等),服務後 7 天內填寫意見回饋表,始完成服務流程。

2.     緊急申請:夜間緊急、臨時性事務可隨時提出,視本中心人力調配狀況或轉介,申請者須

        於服務結束後 2 天內補齊申請表、回饋表。

二、服務對象:

1.    單位申請:臺中市各級機關、警政司法機關、學校、醫療院所、非營利組織與進用聽語障

 之事業單位等。

2.     個人申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聽語障者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及其家屬,需檢附

證明文件影本提出申請。

三、服務地區:臺中市轄區,跨縣市申請可協助轉介。

四、服務項目:

1.  公務服務:公務機關辦理業務或參與公務機關會議、研習、活動。

2.  警政司法:警政、法務偵查、交通事故處理、獄所等事務。

3.  醫療衛生:就醫、健康檢查、復健、開刀等醫療相關事務。

4.  社會教育:民間團體舉辦之公開不收費研習或活動。

5.  就業相關:就業媒合、職前訓練(僅提供開訓及結訓)、在職進修(僅提供開訓及結訓)、勞資爭議等就業相關案件。

6.  親職教育:親師座談、IEP 會議、家訪等各項親職教育活動。

7.  其他必要性服務且經社會局核定者。

註:本服務每人/每單位/同一活動、方案,每月最多申請時數以不超過20小時為原則。

符合服務項目 1-7 點,由臺中市社會局支付服務費用(若單位已編列服務預算,則應自

行給付);不符合者可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之手語翻譯服務分類標準】自費申

請,協會協助媒合予翻譯員/聽打員。

五、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手語及聽打服務請準時出席,如申請案件需取消或變更服務,請在原申請服務時間

        前 1 天(不含例假日)通知本協會,違規累計達三次以上,則不受理申請一個月,再不受

    理申請之一個月想申請,就需要自己付翻譯費。

2.       一案以申請一項服務為原則,若需同時申請兩項服務需經社會局核准同意。

3.       本服務不得指定翻譯員/聽打員。

4.       聽打服務:聽障者 3 人(含)以上,場地須自備投影機、投影布幕;聽障者 2 人以下,可

        選擇同步投影或近距離觀看電腦螢幕。

六、為了解手語翻譯服務執行情形,本協會人員將不定期至申請服務案現場進行訪視。

七、申訴管道:

    若您對本服務有任何意見或申訴,可至本會網站或至社會局網站下載申訴表格以信箱、郵寄、  

  傳真或親送至本協會或社會局身心障礙科。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科:電話 04-22289111#37333、傳真 04-22181236

八、聯絡方法:(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以下專線;夜間、假日緊急事件,請以公務手機通知)

  辦理單位:社團法人台中市聾人協會

 

    電話:(04)2221-1657

傳真:(04)2223-6980

  公務手機(可簡訊):0965-560-525

信箱:thipa009@gmail.com

  地址:臺中市中區台灣大道一段299巷3號  

Line(ID):0900186572

台中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台中市聾人協會辦理

臺中市同步聽打服務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資料:個人申請(請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單位申請(請加蓋申請單位戳章)

申請單位

 

聯絡方式

*請詳細填寫

電話 :

手機 :

信箱 :

其他 :

申請者姓名

 

現場聯絡人

□同申請人

姓名:

電話:

二、申請內容:

服務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服務時間

自   時   分  至   時  分,共  時  分

服務地點

 

詳細地址

 

服務事由

*詳細說明

□ 警政司法(筆錄、法院):

□ 醫療(看病、檢查):

□ 就業(面談、職前(開、結訓)、在職訓練(開、結訓)、勞資爭議): 

□ 親職(親師、家訪):

□ 社會教育(民間團體舉辦對外公開不收費之活動、研習):

□ 洽公:

□ 福利服務(訪案相關) :

□ 公務活動 (公務機關會議、研習、活動):

□ 其他:      

檢附資料

□就醫掛號單、批價單或藥袋  □法院傳票  □開會通知單(含議程、出席名單)

□活動簡章、講義(含流程)  □其他:

服務人數

現場總人數:      人

聽障人數:      人

聽障者姓名

 

同步聽打服務空間設備

1.聽語障者1~2人所需設備:

  a.筆記型電腦

    □ 申請者自備 □ 聽打員自備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黏貼處

單位戳章加蓋處

2.三位聽障者(含)以上活動,場地需自備

a.筆記型電腦

.a.□ 申請者自備 □ 聽打員自備

b.投影機 □ 可移動式 □ 固定式

c.投影區 □ 投影布幕 □ 液晶螢幕

c.         □ 白板     □ 其他

※若須投影請務必確認現場光線、建物

 ,以免影響投影果。

備註

本人已詳讀申請須知,並確保本申請表所填寫內容及檢附文件均屬實,如有違反

上述事項,願負一切責任。

申請人簽名 :______(□ 聽障者 line 申請)

以下由同步聽打窗口填寫,申請者請勿填寫

◎案件編號:                                                                                                ◎派案日期:_ 年_ 月 _ 日     

1.審核結果:□ 符合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支付費用標準。

□ 不符合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支付費用標準,由申請單位自費或轉介其他資源。

    說明:

2.服務類別:□ 同步聽打,服務時數:__時。

3.派遣人數:        人,由_____前往提供服務。

 

◎承辦人員:          ◎督導:          ◎主管:

             

 

臺中市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申請回饋表(單位意見)

一、本次服務資料

1.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2.服務時間

午      時       分 ~      午      時      分

3.申請單位名稱

 

4.您申請的服務項目?

□手語翻譯    □同步聽打

5.您從何得知本服務訊息?

□政府          □學校       □網站         □親友

□宣導品   □身障團體      □其他

6.您是否申請過服務?

□首次申請          □申請過 6~10 次

□申請過 1~5 次     □申請過 11 次以上

二、本次服務意見回饋

1.手語翻譯員/聽打員姓名

 

2.手語翻譯員/聽打員到場服務的時間

□提早      □準時      □遲到

l      以下題項,請依照您對本次服務的滿意度給予回饋意見,從「5 非常同意」到「1 非常不同意」,請圈選一個您滿意數字,以協助本會後續參考。

非常同意

同意

尚可

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

3.手語翻譯員/聽打員態度良好

5

4

3

2

1

4.本次服務的申請流程很清楚、方便

5

4

3

2

1

5.本次申請過程中行政人員的服務態度良好

5

4

3

2

1

6.整體而言,您對本次服務感到滿意

5

4

3

2

1

7.若有需要,下次還會申請本中心的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服務

5

4

3

2

1

8.若親友有需要,您會推薦其申請本中心的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服務

5

4

3

2

1

9.其他與服務有關的回饋或建議:

 

             
  • 請於服務結束7天內,將本表回傳至社團法人臺中市聾人協會。

傳真:04-2223-6980    信箱: thipa00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