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 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7-11 00:00~2025-1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1 09:44:00
訊息內容

受文者:臺中市沙鹿區公明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學字第114006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87040000E_1140060000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40060000_ATTACH2.odt)
主旨:轉知本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稱原民會)「114
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民會114年6月27日中市原文字第1140007208號函及
原民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
顧補助計畫辦理。
二、旨揭補助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受理期限:
1、上半年度申請: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7月25日(星
期五)止。
2、下半年度申請:114年11月1日(星期六)起至11月25日
(星期二)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2、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
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四)應備文件:
1、申請書1份。
2、領據1份。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4、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1)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1月至6月。
(2)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7月至12
月。
三、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原民會官網(http:
//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
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