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 臺中市115年寒假暨114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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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生事務處 |
| 公告單位 | 午餐秘書 許哲彰 |
| 日期起迄 | 2026-01-23 18:00~2026-06-30 14:50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中華民國115年1月9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123145號函示辦理。 二、說明 (一)補助期程 1.115年寒假:115年1月24日至115年2月22日,共計30 天。 2.114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115年2月23日至115年6月30 日(115年7月1日暑假開始),共計43天。 (二)自114年9月1日起,為響應環保,兌餐全面實施無紙化,不再列印小白單。學生持本市數位學生證,選好餐點後至櫃檯感應機台即可領餐。 (三)請學生欲兌換餐食時,務必攜帶學生證進行兌換。(四)亦請學生及家長務必先將學生證拍下卡號或是記下卡號及學號,以利超商可操作兌換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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