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 臺中市115年寒假暨114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內容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午餐秘書 許哲彰
日期起迄 2026-01-23 18:00~2026-06-30 14:50
訊息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11519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123145號函示辦理。

二、說明

()補助期程

1.115年寒假:115124日至115222日,共計30 天。

2.114學年度第2學期例假日:115223日至115630 (11571日暑假開始),共計43天。

()11491日起,為響應環保,兌餐全面實施無紙化,不再列印小白單。學生持本市數位學生證,選好餐點後至櫃檯感應機台即可領餐。

(三)請學生欲兌換餐食時,務必攜帶學生證進行兌換。(四)亦請學生及家長務必先將學生證拍下卡號或是記下卡號及學號,以利超商可操作兌換系統。
(五)學生於臺中市以外之外縣市僅能憑「學生證實體卡」兌換餐食,不得以卡號、學號或臨櫃填寫方式辦理兌換。
(六)因超商店員流動率高,學生兌換餐食時如遇店員不熟悉操作等情形,請改至鄰近合作超商兌換,並協助將店家名稱回報本局,俾利本局後續通知超商負責人加強督導。
(七)請學生於兌換時主動告知店員係兌換「安心餐券」,以避免超商誤以悠遊卡一般消費方式結帳。

三、使用規範領餐內容敬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