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 臺中市寒暑假暨例假日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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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生事務處 |
| 公告單位 | 午餐秘書 許哲彰 |
| 日期起迄 | 2025-11-28 17:00~2026-06-30 16:00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080581號函示辦理。 二、說明 (一)自114年9月1日起,為響應環保,兌餐全面實施無紙化,不再列印小白單。學生持本市數位學生證,選好餐點後至櫃檯感應機台即可領餐。 (二)倘數位學生證故障,無法感應使用時,請改以臨櫃兌餐方式辦理,門市店員將拍攝學生之數位學生證,學生即可完成領餐。 (三)倘學生忘記攜帶數位學生證或卡片遺失,請學生於現場填寫校名、姓名及學號,由店員拍照存查後即可完成領餐。事後將會與各校安心午餐券承辦人進行學生身分核對,若查有不當交易情事,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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