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市府加強學生於公共場所自我保護及人身安全宣導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初亞民
日期起迄 2021-09-13 00:00~2021-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13 16:19:12
訊息內容
主旨: 請加強學生於公共場所自我保護及人身安全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府110年9月9日府授社家防字第1100225229號函辦理。
二、 依據本市重大性侵害事件預防及檢討會議,發現近來多起,本市學生於公共場所遭陌生人搭訕、誘騙之性侵害案件,請加強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納入危險性辨識及求助因應方法,提升學生警覺性及應變能力。
三、 另請導師協助轉知家長,平日應多關懷子女出外之人身安,並覺察其情緒變化,倘有輔導需求請立即聯繫學校,及早介入處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