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市府加強學生於公共場所自我保護及人身安全宣導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初亞民
日期起迄
2021-09-13 00:00
~
2021-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13 16:19:12
訊息內容
主旨:
請加強學生於公共場所自我保護及人身安全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府110年9月9日府授社家防字第1100225229號函辦理。
二、
依據本市重大性侵害事件預防及檢討會議,發現近來多起,本市學生於公共場所遭陌生人搭訕、誘騙之性侵害案件,請加強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納入危險性辨識及求助因應方法,提升學生警覺性及應變能力。
三、
另請導師協助轉知家長,平日應多關懷子女出外之人身安,並覺察其情緒變化,倘有輔導需求請立即聯繫學校,及早介入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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