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0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王錦木
日期起迄 2021-04-08 00:00~2021-04-15 23:50 更新時間: 2021-04-08 10:30:33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34515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110年8月1日~111年7月31日)重點說明如下:
(一)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
(二) 本階段併入本市110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教育計畫辦理。
三、 申請方式:請於110年5月17日(星期一)前至「藝拍即合」網站進行線上申請,本局將於補助名單確認後,另案函請學校提報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
四、 補助額度:每一課程合作案,教育部補助最高每校以新臺幣(以下同)4萬元為原則(補助比率為85%),另15%自籌款由學校預算支應(例如:1校課程經費總額最高為4萬/85%=4萬7,059元,教育部補助4萬元,學校自籌7,059元)。
五、 檢附110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1份,或可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http://1872.arte.gov.tw/index.aspx)/藝文體驗教育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