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市109學年度辯論比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辯論比賽實施計畫暨本局110年1月20日中市教終字第1100005212號函(諒達)辦理。 二、 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 各組一律採網路報名,自110年2月18日(星期四)起至3月5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rZYvJiS5GaTzFZ9U8(可由光正國中網站首頁連結)。 (二) 書面報名表逐級核章後,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寄至「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學務處」(412038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68號),信封請註明「辯論比賽報名表」。 (三) 報名完成後參賽名單可更動乙次,更動之書面報名表連同每位選手之錄音錄影授權書,須於110年3月19日 (星期五)中午12:00前送達光正國中,逾期不予受理。 (四) 網路報名與郵寄之書面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同,以書面報名表為主。 (五)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總務處黃立源主任(04-2491-1599轉501)。 三、 領隊研習會議時間:110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光正國中辦理。 四、 比賽時間及地點:110年5月1日(星期六)、110年5月2日(星期日)假市立光正國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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