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 臺中市沙鹿區竹林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林怡慧
日期起迄 2026-03-30 15:40~2026-05-06 15:40 更新時間: 2026-03-30 15:46:59
訊息內容

臺中市沙鹿區竹林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45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42420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用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5413(星期一)11556(星期三)

三、評選日期:11556(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圖書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科目用書: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需經過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一系列)。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2.樣書送達日期:115410(星期五) 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竹林國民小學教務處設備組。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5.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八、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4.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515(星期五) 16:00前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

7.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8.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林怡慧

  電話:(042662-0175722

  傳真:(042665-2941

  地址: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