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姚惠文
日期起迄
2025-04-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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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18 10:15:29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34231A號函辦理,並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04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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