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貴校協助積極督導流感疫苗補接種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衛生局聯繫事項及本局113年9月16日中市教體字第1130079787號函(諒達)辦理。二、113學年度校園流感疫苗集中接種作業已於10月30日完成,請學校協助宣導接種流感疫苗的重要性,並請積極鼓勵具接 種意願但無法於指定日完成之教育局自購疫苗補助對象,儘速於113年11月29日前持學校開立之「補接種通知單」、「服務證(識別證)」及「健保卡」前往服務學校所屬轄區衛生所補接種,俾獲得足夠保護力,維護師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