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大甲區東陽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校慶運動會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梁欣渠
日期起迄 2024-11-18 00:00~2024-12-25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8 12:24:36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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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甲區東陽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校慶運動會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壹、目           的:

  • 關懷學校與社區活動,培養道德意識和公民責任感。
  • 學習體育運動的知識與技能,內化健康與體育的素養。
  • 學習健康與體育問題解決及規劃執行的能力。
  • 養成良好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精神。

貳、實施對象:國中在學學生。

參、實施期程:

  • 志工服務時間:113年12月07日(六)07:00~13:00

肆、內容說明:

  • 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恕不接受電話及現場報名),依據網路報名系統時間順序錄取,報名至11/22(五)16:00或額滿為止,提前額滿提前截止時間(學校網站/校務佈告欄/網路公告)。
  • 欲擔任本校運動會服務志工者,07:00分前至學務處集合報到,遲到者視同放棄志工服務,不核發服務時數證明。
  • 錄取名單網路公告日:11/22(五)17:30以前,公告於(學校網站/校務佈告欄/網路公告)
  • 本校志工服務工作為無給職,不提供接送及保險,不提供午餐、餐盒及飲料。請申請學生及家長詳細斟酌後再提出申請。
  • 組別: 秩序流程組/名額:15名(徑賽、團競、動線)。2. 環境維護組/名額:15名。總計:30名。組別之間人員可流用。
  • 秩序流程組由訓育組長安排工作內容及帶領督導。環境維護組由生教組長安排工作內容及帶領督導。
  • 服務期間若因上課或有事須請假,請事先電洽學務處訓育組連繫。一切志工服務內容以學生安全為首要考量。
  • 如學生志工服務期間有表現不佳之情事,本校得通知家長中斷其服務,並不核發服務證明書。所核發之服務證明書遺失亦不補發。

伍、服務時數:擔任運動會當日服務志工表現良好者核發6小時時數。

陸、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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