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辦理。 |
二、 |
依「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2點規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實施後,學校應視該規定實施狀況,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
三、 |
次依「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4點規定、「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6點規定及「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6點規定,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健康、公共衛生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 |
四、 |
另教育部前於100年6月27日臺訓(一)字第1000097607B號書函,為落實推動解除髮禁政策,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包含髮型、長短、染燙等),或據以處罰。 |
五、 |
邇來民意反映,仍有學校規範學生服裝及髮式,或以「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健康、公共衛生或防止疾病傳染」為由,限制學生髮型、長短、染燙等情事。請貴校多加利用相關會議,提醒教職員工於實際執行面確依上開規定辦理。 |
六、 |
另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攸關學生權益,請於校內廣為宣導,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及檢視更新,俾利學生及家長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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