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台中市教育局提供「學生申訴校園事件管道與輔導資源」資訊,請參閱。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11-04 00:00~2026-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04 13:58:41
訊息內容
  • 一、 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各校加強宣導相關校園事件(如不當管教、霸凌或性別事件)學生申訴管道如下:
    (一) 校內求助管道:
    1、 向學校校內人員或專責單位(如學務處等)反映。

    (二) 校外求助管道:
    1、 教育部24小時專線「1953」或本局反霸凌諮詢專線「0800-580-995」。
    2、 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或致電110尋求警政協助。
    3、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投訴。
    4、 本市1999便民專線。
    5、 本府陳情整合平台。
    6、 本局局網-便民服務-意見信箱。
    7、 撥打本局學生事務室專線「04-2228-9111」依業務性質轉接專人服務。
    二、 倘學生有心理輔導或諮詢需求,可至臺中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聯絡我們專區(https://scc.tc.edu.tw/CS_Taichung/index2.aspx?flag=ContactUs)留下相關聯絡資訊,將由專人與學生聯繫,進行後續評估事宜。
    三、 上開申訴管道與輔導資源資訊請各校運用多元管道向學生宣導,如放於學校手冊、重要集會宣導以及學校網站公告,以保障學生面對校園事件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