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2021中華民國(109學年度)國 語 文 競 賽 簡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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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1-03-24 00:00~2021-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24 13:15:50 |
訊息內容 |
2021中華民國(109學年度)國 語 文 競 賽 簡 章
(2) 劃撥報名 — 劃撥帳號:22470021 戶名:中華民國國語文研究協會 請在通訊欄位寫出選擇考場、就讀學校名稱、年級、考生姓名、 老師姓名等資料即可(不用郵寄) (3) 通訊報名 — 郵局匯票,受款人請註明”中華民國國語文研究協會” 再連同報名表用掛號郵件寄出。 會址: 台中市(403)西區自治街155號3樓。(不受理現場報名) 電話: (04) 23724069。
准考證於考試前6日平信寄達(請注意)。 依准考證進場時間進考場(未收到洽本會) 比賽地點: 桃竹苗區考場 —桃園同安國小、新竹市科園國小 中投區考場 —台中北區健行國小、南投康壽國小 台基區考場 —台北市士東國小、新北市秀朗國小 報名費用:僅收工本費300元。 報名日期:即日起北基區05/03止;即日起桃竹苗04/11止;即日起中投區04/20止 (各區報名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年級組】造詞、造句來比賽。 (先造詞再造句、句子最少限造九個字、不含標點符號) 【三年級組】部首、造詞、寫短語。 【四年級組】改錯、組句、填標點。 【五年級組】字音、字形、寫成語。 【六年級組】成語遊戲變變變。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金1000、獎狀乙幀。 (2) 各組第二名(如同分者並列)獎金800、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金800、獎狀乙幀。 (3) 各組第三名(如同分者並列)獎金500、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金500、獎狀乙幀。 (4) 各組第四名(如同分者並列)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狀乙幀。 (5) 各組第五名(如同分者並列)獎狀乙幀; 設指導級任老師、獎狀乙幀。 (6) 各組特優者獎狀乙幀。(人數依據考生程度而定) (7) 各組優勝者獎狀乙幀。(人數依據考生程度而定) 九、 成績揭曉: (1) 北基區06∕11日;桃竹苗區06∕11日; 中投區06∕11日; (2) 個人報名 — 依照報名表上地址平信寄發成績單。 (3) 團體報名 — 郵寄至所屬單位。 (4) 得獎考生一律掛號郵寄至學校教務處。 (5) 考生如須複查者,請準備票根,以便申請車馬補助費。
(2) 已報名者,一律不退費,若遇天災或疫情,本會保留更改日期權力。 (3) 考生不得提早出場,仍須待監考人員統一收卷後才能離開。 (4) 不得帶食物進考場,學校不開放停車服務。 (5) 未經規定之事項,本會保留內容解釋權。 |